阜医政促会发[2018]7号
各理事会成员及会员单位:
由于部分理事会单位人事变动,根据《阜阳市医院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会章程》、单位申请推荐和工作需要,经2018年11月11日阜阳市医院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会2018年第一次会长扩大会议(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增(替)补刘云等18人为我会有关成员,现通知如下:
1、市卫生计生委机关党委副书记刘海彬,因工作需要,根据我会章程和个人意愿,增任为我会常务理事;
2、阜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刘云,因工作需要,根据我会章程和个人意愿,增任为我会副会长职务;
3、临泉县中医院党总支书记、院长梁运利,因工作需要,根据我会章程和个人意愿,增任为我会副会长职务;
4、颍上县中医院副书记、副院长金德,根据我会章程和个人意愿,增任为我会常务理事;
5、颍上县中医院宣传科科长姜士云,根据我会章程和个人意愿,增任为我会会员;
6、阜南县中医院办公室张文涛,根据我会章程和个人意愿,增任为我会会员;
7、市人民医院宣传科副科长尹青峰,根据我会章程和个人意愿,替任为我会会员;
8、阜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宣传科副科长陈曦,根据我会章程和个人意愿,增任为我会会员;
9、太和县人民医院团委副书记朱乐意,根据我会章程和个人意愿,增任为我会会员;
10、太和县第二人民医院支部副书记、住院部主任王维,根据我会章程和个人意愿,增任为我会会员;
11、太和县第五人民医院人事科科长朱丽娟,根据我会章程和个人意愿,增任为我会会员;
12、阜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汪炳琳,根据我会章程和个人意愿,改任为我会名誉副会长;
13、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王贺峰,根据我会章程和个人意愿,改任为我会名誉副会长;
14、临泉县中医院原党总支书记石全玺,根据我会章程和个人意愿,改任为我会名誉副会长职务;
15、太和县中医院纪委书记、副院长王清波,根据我会章程和个人意愿,不再担任我院副会长职务;
16、市卫生计生委机关党委原副书记李跃,因工作岗位调整,根据我会章程和个人意愿,改任为我会名誉常务理事;
17、原颍东区第三人民医院副院长马长林,根据我会章程和个人意愿,不再担任为我会理事职务;
18、市人民医院宣传科原副科长郭亮,根据我会章程和个人意愿,不再任我会会员。
特此通知
阜阳市医院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会
2018年11月12日
抄送:市卫生计生委党组、市民政局、市社科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