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卫生健康委党政正职任期满十年必须交流”“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招标采购工作”“严禁在诊疗服务过程中收受药品耗材‘回扣’”“严禁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吃拿卡要”……
为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巩固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成果,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对系统内近年来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了认真分析和深刻总结,制定印发《加强新时代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十条要求》(以下简称《十条要求》),列出正、负面清单,靶向治疗,精准惩治,做到查病症、辨病因、明病理、拔病根,持续推动卫生健康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生态。
《十条要求》指出,安徽省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创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举措,深入查摆整治一切不正之风,做到“五个严格”“五个严禁”。
其中,“五严格”从落实“两个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度、医德医风教育、交流任职制度、学会协会监督五个方面提出要求;“五严禁”对违规招标采购、收受“回扣”、违规接受社会捐赠、收受“红包”和吃拿卡要、滥发津补贴五个方面作出禁止性规定。
根据要求,各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省属公立医院执行《十条要求》情况,从2019年12月开始,每年6月、12月向省卫生健康委上报一次;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对所辖范围内《十条要求》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