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理事及会员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家《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以下简称《九项准则》),大力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深入推进医院行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在本会内组织开展医疗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医疗行风建设先进单位
阜阳市医院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会理事单位、会员单位及其党组织(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或科室。
2、医疗行风建设先进个人
阜阳市医院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会各理事及会员单位从事医院纪检监察、党建、宣传、统战、意识形态、健康传播等工作的干部职工,以及临床医技一线医护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医疗行风建设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治病救人、救死扶伤”的初心使命,坚持病人至上的服务宗旨,主动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2、在管理工作中,高度重视行风建设和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教育工作,始终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行业作风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抓,严格履行纠风工作目标责任制,认真落实行风建设工作任务、要求和考核标准,行动迅速,措施得力,成效显著。
3、医务人员能严格遵守《九项准则》和廉洁行医各项要求,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规范收费,自觉抵制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
4、团结协作意识强,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高,创新服务方式,受到广大患者和职工的肯定及表扬,为医院思想文化建设、品牌形象建设、行风建设和社会效益做出突出贡献。
5、医患关系和谐,沟通到位,患者问卷调查年度综合满意率达95%以上,在医德医风考核中名列前茅,全年使用高值医用耗材、药品控制比例达标,在近年新冠疫情防控中贡献突出。
6、有下列情况发生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参评资格:(1)有违反《九项准则》等其他收受商业贿赂和以医谋私行为;(2)有举报投诉、经查实被通报批评的;(3)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二)医疗行风建设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治病救人、救死扶伤”的初心使命,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责任心、爱心,团结同事,工作认真负责,服务优质高效,在医院考核中取得优秀等级。
2、严格遵守医务人员医德行为规范和廉洁行医各项规定,在医院满意度问卷调查中或患者呈送的表扬信、锦旗、匾牌中,多次受到表扬;多次被评为服务之星或先进典型;刻苦钻研医疗技术,在医疗实践中取得一定成绩,有较高的学术威望和一定的社会影响,深得服务对象和群众的信任、尊敬和赞誉。
3、能够履行《九项准则》和“三合理一规范”各项要求,具有高尚的医德和良好的工作作风,拒收“红包”、“回扣”,自觉抵制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
4、有下列情况发生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参评资格:(1)有违反《九项准则》等其他收受商业贿赂和以医谋私行为;(2)有举报投诉、经查实被通报批评的;(3)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4)涉及医疗事故并受到处理的:(5)近三年每年病、事假时间累计超过30天的;(6)有无故旷工情形者。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1、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由本单位推荐,每单位限推荐先进单位一个和(或)先进个人一名。
2、参加评选的单位和个人务必于2022年12月9日前填写“评选申报表”(见附件),并盖章后,发至“阜阳市医院政促会微信群”、“阜阳市医院政促会”QQ群(258895131),或邮箱fysyyzch@126.com。联系人:赵上静 联系电话:0558-2562013 18840175983。
3、申报表须填写完整、字迹工整,“工作简介及申报理由”栏应填写主要工作措施与成绩,字数不限。
4、政促会将根据申报情况,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秘书处组织初评后,报会长会议审批。
四、评选结果与表彰
评选结果将在阜阳市医院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会网站上进行公示与公布,并将在2022年第八届年会暨党建引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研讨班上进行表彰,先进单位颁发奖牌,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阜阳市医院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会
2022年11月30日
抄送: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社科联
附件1:阜阳市医疗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申报表